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时间:2017-03-0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为突出抓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施工中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局的安全工作整体要求,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领导(副所长)兼管农网改造工程的安全工作,现场设施

行;
二十、架设新线的放线,要有过线滑子,放线中的接头,要严加管理,拽不动的绝不能硬拽,以免刮坏其它设备或建筑物等。紧线时,要有统一指挥和信号,道口要设专人看守,以免刮人。紧线时严禁“过牵引”,以免造成倒杆断线伤人事故;
二十一、换立新杆工作必须统筹安排好,若利用旧杆起新杆,新杆坑与旧杆坑要至少有50公分的保护距离;各种起重工器具要做到充分检查,包括绞磨、钢丝绳、抱杆、大绳、各种滑车、缓冲器等,不合格的绝不准用。立放杆应使用专用工具,要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统一口令、统一指挥,要采用角度滑子,电杆起立到一定高度时应检查各部受力情况,杜绝放野杆;
二十二、涉及到交叉跨越电力线、通讯线路的,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对于同杆架的,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进行;
二十三、线路施工,要严格核对线路名称、杆号和色标,防止误登杆;
二十四、施工中要加强用户自备电源的安全管理,防止由于反送电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在具有自备电源的分歧线上,必须加挂地线予以封闭;
二十五、施工中遇有高低压电容器补偿点的,必须进行检查,在充分放电接地后方可施工;
二十六、低压线路施工,必须将零线做好标志(记号),防止380V电压进户,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十七、施工在雇用车辆前,首先应由所长、安全员、承包人对车辆的车况、驾驶人员情况(驾驶证、行驶证、保险、驾驶人中年龄)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雇用,否则出现事故,要追究检查人和雇用人责任。局不定期对雇用车辆进行检查。其中:
1.车主在每天出车前必须对车况进行一次严格检查,特别是载人车辆除每天出车一次检查外,还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严禁客货混装,载人车辆要有防护装置。

3.险路、险段乘车人员要下车步行。
4.在施工中个人使用的摩托车,在进入工地前由安全员、所长对车辆状况及个人的驾驶证件、头盔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问题时严禁继续应付使用,不听劝阻的要予以辞退。
5.车辆载件时,应驾驶人员交待安全事项,驾驶员蛮干的,出现问题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6.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无证驾车。
本规定解释权属xx农电局,本文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应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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