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补偿

时间:2016-12-1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无功补偿的原则 无功补偿的总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散补偿,就地平衡。无功补偿方式制定时,应全面分析本系统的无功电力需求量,综合比较无功补偿的经济效益与投资费用,以确定最优的补

偿场合。

分散补偿的优点:①对负荷比较分散的电力用户,有利于无功进行分区控制,实现无功负荷就地平衡,减少配电网络和配电变压器中无功电流的损耗和电压损失,使线损显著降低;②在负载不变的条件下,可增加网络的输出容量;③补偿方式灵活,易于控制。

分散补偿的缺点是:如果装设的电容器无法分组,则补偿容量无法调整,运行中可能出现过补偿或欠补偿;补偿设备的利用率较集中补偿方式低;安装分散,维护管理比较不方便。

通常分散补偿容量计算与集中补偿一样。

3.2.3 就地补偿

这种方法是就地补偿用电设备(主要是电动机)所消耗的无功功率,将电容器组直接装设在用电设备旁边,与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并联,以提高用电系统的功率因数,从而获得明显的降损效益。

就地补偿的优点是:无功电流仅仅与附近的用电设备相互交换,不流向网络其它点,在网络中无功电流的无功损耗和电压损耗小,既对系统补偿,也对用户内部无功损耗补偿,大大减少了电能损失,被补偿网络运行最经济;在配电设备不变的情况下,可增加网络的供电容量,导线截面可相应减小;适应性好,既可三相补偿,对容量较大的电动机个别补偿,也可进行两相、单相补偿,并且单台补偿装置的容量较小,电容器投切冲击电流小,对于宾馆、大楼等无功补偿特别适合。

就地补偿的缺点是:对于电网内公用负荷,与集中补偿和分散补偿相比,补偿相同容量的无功负荷所需的补偿电容器总容量和补偿装置总数量增加,投资较大,补偿装置利用率较低。

补偿容量按国家标准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第5.0.10条规定:“接在电动机控制设备侧电容器的额定电流,不应超过电动机励磁电流的0.9倍,其馈电线截面和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按电动机-电容器组的电流确定。”

4.无功补偿容量的确定及配置

4.1 变电所

变电所安装电容器,其主要作用是补偿变压器的无功损耗及配电线路前段的无功负荷及无功损耗,同时可以进行调压。变电所电容器的补偿容量按主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0%~15%来配置,根据变电所的负荷性质和运行方式和调压要求,确定合理的无功补偿容量。

4.2 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是电力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配电线路上电容器容量的确定,应按最大限度地降低无功损耗的原则来考虑,要根据无功负荷情况采取分散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4.3 电力用户

各用户应按《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中对功率因数的要求来确定补偿容量,或按经济功率因数值来确定补偿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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