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乘客电梯的配置台数需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层数、每层面积、人数、电梯主要技术参数等因素综合考虑。方案设计阶段可参照下表: 表10.2.3-1 电梯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表
2、旅馆的工作、服务电梯台数等于0.3~0.5倍客梯数,住宅的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合用。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每层住40人,层数为24层以上时,应设3台电梯;每层40人,层数为35层以上时,应设4台电梯。 4、医院住院部宜增设1~2台供医护人员专用的客梯。 5、超过3层的门诊楼设1~2台乘客电梯。 10.2.3 电梯速度和轿厢容量与建筑的规模、层数有关。规模小、层数低采用速度低、容量小电梯;反之采用高速度、大容量电梯。电梯速度和轿厢容量同时也与建筑物内人员密度和活动频繁程度也有关。住宅和公寓一般采用低速度、小容量电梯。大型多功能、多机构使用的办公楼采用高速度、大容量电梯来提高运行效率。 电梯从底层直升至顶层的理论运行时间一般以不超过30s为宜。 通常将电梯速度小于2.5m/s的称为低速电梯,将速度在2.5m/s起至5m/s之间的称为中速电梯,5m/s至10m/s的称为高速电梯。 办公楼或宾馆电梯运行速度一般为:6~15层为1.5m/s~2.5m/s;15~25层为2.5m/s~3.5m/s。 10.2.4 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和规格尺寸各国标准和电梯生产厂均有所不同,作为协调,国家制定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 7025.1~7025.3-1997,根据本标准配置的土建尺寸能满足所有符合ISO相关要求的产品安装。参见表10.2.4-1。 电梯井道底坑深度和顶层高度与额定速度和额定载重量有关,方案设计阶段可参照表10.2.4-2,具体工程设计时,应按供货厂家土建技术条件确定。 表10.2.4-2 电梯井道底坑深度和顶层高度
注:本表内容摘自国家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7025—1997,该标准等效采用《电梯的安装》ISO 4190。 10.2.5 常见的电梯拖动方式为电力驱动、以上机房的形式最为普遍,运行速度较高,调速平稳,技术成熟。下机房(机房在井道底侧)曳引方式带来的问题是钢丝绳过长,绳耗大、传动不良,速度受到限制。 无机房电梯将曳引机设在井道顶部,不另设机房。无机房电梯在最大提升高度、速度和载重量方面有一定的使用限制,但对住宅和多层建筑比较合适。 液压顶升式电梯机房需与井道底毗邻,独立封闭,机房平面尺寸约1.9m×2.1m。目前液压电梯轿厢的最大行程为12m 一般的电梯均设在封闭的专用井道内,将井道对门一侧的维护体敞开就产生了观光电梯。观光电梯的轿厢配重安置在井道的侧面。 建筑设计也有将透明玻璃作为电梯井道的维护体,借助电梯的上下运动产生动感。这种做法对钢结构和设备另有美观上的要求,成本相对要高。 2/2 首页上一页12 |